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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2011年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讓大型重機取得上國道的法源,但至今僅開放國3甲路段及快速道路可行駛大型重機,重機騎士衍生出不滿之情可以理解。但採違法方式爭取權益,不只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,也影響依法值勤員警和其他無辜用路人的權益。



大型重機在台灣並不普及,一般民眾對機車滿街跑、「有縫就鑽」的負面印象,難免讓人對大型重機爭路權的態度有所保留,但難道汽車駕駛人就沒有違規的問題嗎?問題的關鍵應該是在於用路人的不守法習慣,不應該以此限制重機行駛國道的路權。而且既然立法院已經通過,在交通部遲不提出解決之道,當然無法讓重機騎士心服口服。但違法就是違法,不管其訴求有多正當,這些重機騎士採用違法的方式就該面對應有的處罰,何況如此貿然地騎重機闖雪隧,不只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,也影響依法值勤員警和其他無辜用路人的權益,絕對不值得鼓勵。另外,國五和雪山隧道受限道路容量和「長隧道」等特殊的道路環境,行車條件和安全要求更不同於一般國道,重機騎士在這裡做出激烈又危險的訴求,更無法得到民眾的認同,甚至更加深負面印象,真的是得不償失。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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